一、《标准( 2023 年版)》由《山东省土地整治项目预算定额》《山东省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》《山东省土地整治项目预算编制规定》三部分组成,请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执行。
二、对《标准(2023 年版)》施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,请及时向省自然资源厅反馈。省自然资源厅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土
地整治工作需要,适时更新调整。
三、《标准(2023 年版)》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施行。经省财政厅同意,山东省财政厅、原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2014 年 12 月印发的 《山东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》(鲁财综〔 2014 〕65 号)同时废止。
录入时间:2024/2/29 23:17:54 点击次数:1872